我写《上山·上山·爱》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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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5我生那年,鲁迅在“且介亭杂文“的“附记“里,提到国民党政府管制言论,当时主持检查的人删文章,并不告诉读者那儿被删,弄得文章上气不接下气,读者看了,大惑不解,“你在说什么呀?“

十多年后,国民党政府宣布实行宪政了、自由了。在书报检查方面,说我们不事先检查你们了,改为事后追惩你们了,你们不要乱写啊,乱写了,我们照样可以追着惩罚,你还是逃不掉的。

1949年国民党的中华民国亡国了,它逃掉了,逃到台湾,重组了伪政府,按说既然宣布不事先检查了,理应比对付鲁迅那一时代多点言论自由才是,其实不然。事实上,伪政府暗中施出两种方法来“超鲁迅“。第一种方法是“不检即查法“,例如对李敖的书,根本是本本查禁。换句话说,根本检查都不必了,就查禁了事。所以,从形式上看,检查倒真仿佛取消了呢!只是代替的,不是更多的自由,而是更多的查禁而已。

第二种方法是“一查永逸法“,例如对李敖在杂志上连载的文章,在连载期间即予查禁,前面既被查禁,后续的想印出书也自然不得超生。所以,只禁一期就可一劳永逸,无须期期查禁了。

第一种情况是等你书写完了,看都不必看,就查禁;第二种情况是你书还没写完,还没大功告成,但我查禁动作先大功告成,我只看第一期连载,就查禁。结果你连载一百期也没用,你死定了。

十七年前,我的长篇小说“上山·上山·爱“连载时,国民党伪政府迎头痛击,立刻来了查禁令,罪名是“蓄意为匪宣传、诬蔑政府、侮辱壮烈殉国先烈、扭曲事实、挑拨政府与人民情感、严重淆乱视听,足以影响民心士气“。结果,我的小说很难写下去了。

十七年过去了,我卷土重来,终于在我六六大寿2001年4月15日时,把小说铁定问世。这是继“北京法源寺“后我的第二本长篇小说,三十万字,在禁书史上,无疑的,它是世界冠军。一本小说还没写完就给查禁了,它的“妖言惑众“,还不世界吗?

“上山·上山·爱“虽是我继“北京法源寺“后第二本长篇小说,但两本书的形成,却大异其趣。

“北京法源寺“是我被判十年后,在黑牢里等待覆判时构思的,而“上山·上山·爱“却构思在坐牢之前,并写了一些片段。我被国民党伪政府下狱后,家中两次被搜查,搬走了好多箱“乱文件“,经检查后,过滤出六箱不重要的,分次还了结我,其中有“上山·上山·爱“的那些片段。还给我的原因是内容乃“黄色的“而非“红色的“,伪政府只管“大头“不管“小头“,所以,网开“小头“一面,还给你了。直到十七年前,我连载“上山·上山·爱“时,他们才发现李敖即使写“黄色小说“,居然也不老实,他的“小头“也是反政府的。所以,就发生了“没写完,就查禁“的妙事,开了有人类以来,古今中外禁书史的先河。“焚书坑儒“又算老几呢,书没写好就先焚了,才知道本国民党的厉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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